安徽发布第二次市场准入主体公告(附服务指南)

2017-05-03 21:03:18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安徽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了《关于开展2017年第二次市场主体准入工作的公告》,符合准入条件的售电公司、新增电力用户、新增发电企业可以向省电力交易中心、各地市发改委、省能源局提出申请。详情如下:附件:售


四、隐私保护
 
第十六条交易平台(及乙方)不对外公开甲方的隐私资料,但下列情况除外:
 
(1)事先获得甲方的明确授权;
 
(2)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3)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4)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5)其他确需公开、编辑、使用或透露个人信息的情况。
 
第十七条网络环境存在诸多不可预知因素,只要交易平台(及乙方)未主动或故意泄露甲方隐私资料,乙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如甲方使用交易平台时被第三方抓取甚至泄露信息,由甲方自行承担风险。
 
五、知识产权
 
第十八条交易平台包含的文本、图片、图形、音频、视频、标识、版面设计、编排方式等全部内容均由乙方依法拥有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上述平台内容均不得任意复制、转载、衍生产品或用于任何商业目的。
 
第十九条转载交易平台内容的,须标明出处,否则乙方保留将其诉诸法律的权利。
 
六、附则
 
第二十条本协议各条款在甲方注册成功后即自动生效。
 
第二十一条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二条在使用交易平台过程中有关的一切争议,乙方与甲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请合肥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签署页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7:售电公司注册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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