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能监局:2017年度电力价格与成本信息开始报送

2018-05-31 09:16:16 华中能监局  点击量: 评论 (0)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日前发布了《关于报送2017年度电力价格与成本信息的通知》,为全面准确反映国网华中分部及湖北、江西、重庆3省(市)电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日前发布了《关于报送2017年度电力价格与成本信息的通知》,为全面准确反映国网华中分部及湖北、江西、重庆3省(市)电力价格、成本信息变化情况,决定开展2017年度电力价格与成本信息报送工作。详情如下:

华中监能市场﹝2018﹞165号

关于报送2017年度电力价格与成本信息

国网华中分部,国网湖北、江西、重庆省(市)电力公司,各有关发电集团、独立发电企业

为全面准确反映国网华中分部及湖北、江西、重庆3省(市)电力价格、成本信息变化情况,更好地实施价格与成本监管。根据《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报送2017年度电力价格与成本信息的通知》(国能综通监管﹝2018﹞8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电力价格与成本信息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发电价格与成本信息

请各发电企业计算填报《××发电集团(电厂)电力价格成本信息表》(附件1),同时按照《××发电集团(电厂)2017年度电力价格与成本情况报告(模板)》(附件2),编写年度分析报告。平均上网电价(单位售电收入)、单位发电成本、单位财务费用、单位燃料成本等指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填报。

(二)电网价格与成本信息

请国网华中分部,国网湖北、江西、重庆省(市)电力公司计算填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电网企业/××区域分部价格成本信息表》(附件3),同时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电网企业/××区域分部2017年度价格与成本情况报告(模板)》(附件4),编写年度分析报告。

二、报送分工

各发电集团负责汇总本集团内各类型发电企业电力价格与成本信息的填报,独立发电企业负责本企业电力价格与成本信息的填报;国网华中分部,湖北、江西省、重庆市电力公司负责本企业电力价格与成本信息填报。

三、报送方式和时间

信息报送采取纸质文件和邮件报送方式。请各企业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并于6月4日前将具体负责人名单反馈我局市场监管处, 6月8日前将汇总整理的价格与成本报告和报表(纸质报告和电子版)报送我局市场监管处。

四、相关要求

(一)此次信息报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相关电力企业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抓紧部署有关工作,认真审核报送信息,确保填报信息全面完整。报告中提出的政策建议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二)请国网湖北、江西、重庆省(市)电力公司收到文件后即将本文件转给统调独立发电企业(不含有关中央及地方能源集团所属发电企业),并督促其在规定时限前向我局报送。

联 系 人:王赵斌 钟海涛 (市场监管处)

联系电话:027-88717615 FAX:027-88717610

邮 箱:schzj@nea.gov.cn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13号国电大厦19-22F

邮 编:430066

附件:1.××发电集团(电厂)电力价格成本信息表

2.××发电集团(电厂)2017年度电力价格与成本情况报告(模板)

3.××省(自治区、直辖市)电网企业/××区域分部价格成本信息表

4.××省(自治区、直辖市)电网企业/××区域分部2017年度价格与成本情况报告(模板)

(此页无正文)

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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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仁德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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