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电网2018年6月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月度交易:规模10亿千瓦时

2018-05-16 13:56:49 新疆电力交易中心  点击量: 评论 (0)
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了《新疆电网2018年6月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月度交易公告》,公告中称,2018年6月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月度交易规模为

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了《新疆电网2018年6月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月度交易公告》,公告中称,2018年6月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月度交易规模为10亿千瓦时。月度交易采取“集中竞价”方式,6月的月度交易定于2018年5月22日10:00-18:00(北京时间)期间开放交易平台交易申报。

详情如下:

新疆电网2018年6月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月度交易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实施细则(修订稿)的通知》(新能监市场〔2016〕36号)及《关于印发<新疆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实施细则(修订稿)>补充条款的通知》(新能监市场〔2017〕146号)、《关于新疆电网2018年4月至6月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月度交易有关事项的批复》(新经信电力函〔2018〕188号)文件精神,现将新疆电网2018年6月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月度交易(以下简称月度交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规模、执行时段

交易规模:2018年6月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月度交易规模为10亿千瓦时。

调控原则:火电企业交易电量不得超过70利用小时。火电企业直接交易电量在发电企业年度基数电量之外单列,发电容量暂不剔除。

交易方式:月度交易采取“集中竞价”方式,在新疆电力交易平台统一组织。

二、价格机制

1.本次月度交易采取“边际电价法”形成成交电价和交易电量。

2.月度交易价格按照“输配电价法”执行。

3.月度交易中火电企业不限报价区间,电力用户交易时需认真测算,慎重申报交易价格。若出现用户成交价格高于现行目录电价的情况,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三、交易时间安排

6月的月度交易定于2018年5月22日10:00-18:00(北京时间)期间开放交易平台交易申报,各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和火电企业在上述时间段内在新疆电力交易平台自行申报,18:00后交易平台关闭。

四、平台技术支持

请具备交易资格的市场成员企业提前检查交易运营平台账号和密码,确保交易正常进行。如有问题,请拨打交易平台项目组电话咨询。交易平台网址:https://211.160.44.198/pmos/index/login.jsp,项目组电话:0991-2926341、2926435,新疆电力交易QQ群号:633197325,新疆电力交易微信公众号:新疆电力交易中心

五、其他交易事项、市场主体名单、交易出清、结算等事宜详见电力交易平台交易公告。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991-2926349

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6日

大云网官方微信售电那点事儿

责任编辑:仁德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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