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18年8月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月度集中竞价交易:于23日申报电量

2018-07-19 16:55:18 辽宁电力交易中心  点击量: 评论 (0)
辽宁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了《关于开展2018年 8 月辽宁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月度集中竞价交易的通知》,电力用户:2018年政府准入的年用...

辽宁电力交易中心日前发布了《关于开展2018年 8 月辽宁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月度集中竞价交易的通知》,电力用户:2018年政府准入的年用电量50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电力用户。售电公司:本次参与月度交易的售电公司为参与2018年第一次双边交易(含补充交易)的售电公司。已准入电力用户如果年度、月度等交易均不参加,将视同放弃准入资格,自动退出市场,原则上三年内不得参与电力市场交易。详情如下:

关于开展2018年 8 月辽宁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月度集中竞价交易的通知

各有关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

按照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相关工作安排,辽宁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将在辽宁电力交易平台上组织2018年8月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月度交易,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交易方式:集中竞价交易。交易进行一轮,每个交易单元最多申报两段电价。

二、交易限价:交易不设最高、最低限价,但申报电价不能为负值。对于高于标杆电价的交易结果作为无效标处理。

三、交易时段: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

四、交易主体:

发电企业:详见附件1。

电力用户:2018年政府准入的年用电量5000万千瓦时及以上的电力用户。

售电公司:已完成注册并具备参与市场条件的售电公司。本次参与月度交易的售电公司为参与2018年第一次双边交易(含补充交易)的售电公司。

本次交易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发电企业通过辽宁电力交易平台进行远程申报。

五、交易流程:

六、交易相关价格

《关于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辽价发【2018】27号)执行。详见附件3。

七、发电利用小时数上限

各火电企业交易电量上限为2018年第一次双边交易设定的上限与2018年第一次双边交易(含补充交易)及之前月度集中竞价交易中标结果的差值。

八、已准入电力用户如果年度、月度等交易均不参加,将视同放弃准入资格,自动退出市场,原则上三年内不得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鸿鹏(交易平台功能技术支持) 024-23146091

李亚玲(市场成员注册技术支持) 024-23146091

李 健(交易方式咨询) 024-23146049

韩 晔(交易方式咨询) 024-23143806

刘 楠(市场成员注册、售电公司与用户代理合同备案及绑定咨询)024-23146062

注: 1.报价过程中如遇登陆、网络、平台界面功能等技术问题,请致电交易平台技术支持024-23146091

2.电量单位为兆瓦时,容量单位为兆瓦,电价单位为元/兆瓦时。

3.本次交易中标电量将作为月度发电计划编制和调整的依据。

4.在集中竞价交易中电力用户和售电公司申报的价格为用户侧的价格,具体内容参见《辽宁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暂行)》(东北监能市场[2017]105号)第四章第二十八条。

辽宁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1:2018年月度竞价交易发电企业准入名单

附件2:用户侧次月交易电量需求申报功能讲解

附件3:《关于电力行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相应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辽价发【2018】27号)

大云网官方微信售电那点事儿

责任编辑:仁德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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