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2017年元月电力市场交易电费风险的提示

2017-01-25 11:58:35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2017年1月,贵州电力交易中心组织了两次电力市场化交易,其中集中竞价交易于1月18日结束;年度双边协商交易合同从1月19日开始, 2月15日结束。对于年度双边协商交易,1月21日12时前签订的合同在1月进行结算;1月2
2017年1月,贵州电力交易中心组织了两次电力市场化交易,其中集中竞价交易于1月18日结束;年度双边协商交易合同从1月19日开始, 2月15日结束。对于年度双边协商交易,1月21日12时前签订的合同在1月进行结算;1月21日12时至2月15日24时之间签订的合同,1月电费先按照目录电价结算,在2月结算时依据合同对1月电费进行清算。
 
由于春节临近,用电客户放假等原因,截止1月21日12时, 符合1月电力市场化交易结算条件的用电客户共计38家,其中集中竞价交易用电客户30户,年度双边协商交易用电客户8户。
 
根据年度双边协商交易合同条款以及《2017年1月集中竞价交易公告》,在省价格主管部门下达分压线损前,线损电价暂按《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贵州电网2016年-2018年输配电价水平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发改价格〔2016〕402号)规定的综合线损率4.38%计算。
 
特别提示:请各用电客户按供电局规定的时间交清电费,未按时交清电费的用电客户,将依据合同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同时电力交易中心将对其进行诚信考核,并会影响今后该客户参加电力市场化交易。请用电客户注意欠费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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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大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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