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市场有底线 交易行为需谨慎

2018-04-03 09:46:00 易电在线   点击量: 评论 (0)
3月30日,南方能源监管局发布《关于加强和规范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告诉电力市场主体要坚守法律法规,违
3月30日,南方能源监管局发布《关于加强和规范涉电力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告诉电力市场主体要坚守法律法规,违规可要受处罚,重则清退出场。
 
意见提到的行为包括:无故未履行市场交易合同或具有法律效力的交易意向、未按时进行交易结算,拖欠电费、恶意串通、操纵市场或变相操纵市场、提供虚假信息,违规发布信息,或未按规定披露、提供信息及违反电力市场交易规则开展交易。
 
在利益驱使下,市场难免会出现不良风气。而随着电改不断推进,相应的体制建设及法律法规的出台,也将让电力市场逐步规范化。
 
 
电厂——合理竞争,提高效率
 
此轮改革的初期通过电厂侧让利,实现了短期见成效,用电企业和售电公司在市场中享受到巨大的改革红利,市场参与热情高涨,为电力交易市场化的推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市场在推进的过程,也可能形成一些错误的市场导向。期望电厂不顾成本的让利无异于“杀鸡取卵”;同时也应该谨防市场力的出现,保持市场竞争的相对充分。通过合理的市场机制发现市场价格,引导电力投资,以此不断提高行业的效率。
 
 
售电公司——信用好,方长久
 
月竞持续低迷,今年售电公司经营将会更加困难。但是,即使在困难时期,售电公司也需注重企业自身信用建设和技术服务建设。随着信用体制建设不断完善,售电公司信用度将会是售电公司价值的另一种体现。肆意更改合同、挂空用户合同等违背契约精神的行为,将使售电公司的商业信誉大打折扣。售电公司通过技术服务来发挥产业链条的价值,通过商业模式的创新控制企业经营风险,也将是售电公司立足市场之本。
 
 
电力用户——享红利,尽义务
 
 
市场竞争激烈,最终受益的还是电力用户。电力用户作为电改的一份子,享受电改红利的同时,也要履行相应的义务、承担相应的责任。电力用户不应该有一纸合同便事不关己的市场观念,应当与售电公司建立双赢的合作关系,共同维持市场良性竞争,才能持续保障自身的利益。同时,企业也应该履行相应的义务包括按时缴纳电费等,才能保障利益的长久。而那些以不合规手段获利,如频繁招投标、多签合同等违背企业商业道德的行为,对企业自身影响其大,对企业的长久发展并没有好处。
 
电力市场也应该继续完善立法立规,在商业模式上逐步规范企业的市场行为,降低企业失信的风险,建设健康可持续的电力市场
 
原标题:市场有底线,行为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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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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