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新投发电企业并网交易运营服务指南

2018-05-14 09:48:39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一、关口验收通过后,发电企业需自行在天津电力交易平台(https://pmos.tj.sgcc.com.cn)下载发电企业电力交易平台注册操作手册,依据手册流...

一、关口验收通过后,发电企业需自行在天津电力交易平台(https://pmos.tj.sgcc.com.cn)下载“发电企业电力交易平台注册操作手册”,依据手册流程进行信息填报并上传关口验收报告以及市场成员注册申请相关材料(所有材料 均加盖公章并扫描生成 PDF 格式上传),材料包括:

1.发电企业信息,以介绍电厂的发展历程、规模(含隶属集团、项目地址、核准时间、核准文件、总装机台数、总装机容量及每台机组容量、每台机组并网投运时间、机组类型、接入电压等级、机组转商运时间等信息)、人员结构、生产经营情况等方面内容为主(模板见附件1);

2.天津电力交易平台市场成员注册申请(模板见附件2);

3.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两份;

6.发电企业开票信息,包括:用户名称、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账号、开户银行联行号。

二、注册材料提交后,天津电力交易中心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电企业注册材料受理工作。发电企业可自行登录交易平台查看审查意见及受理状态。受理通过的发电企业需将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天津电力交易中心。如受理不通过,发电企业需按审查意见在平台进行资料的补充或修改。

三、注册材料审核通过后,发电企业可自行登录天津电力交易平台(https://pmos.tj.sgcc.com.cn)下载《电力交易平台 CF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按要求开展 CFCA 数字证书办理工作。

四、发电企业注册经办人员及操作人员携带办理后的数字证书提交至天津电力交易中心,按照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导,完成系统内企业注册信息的填写以及系统账号的申请。

五、天津电力交易中心对发电企业注册信息进行受理审核,审核通过后,天津电力交易中心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数字证书和登录账号绑定、配置账号访问权限等相关工作,并对发电企业的平台操作人员进行应用培训。

六、发电企业每月 16 日前通过电子邮箱或传真向电力交易中心申报次月发电量计划,电力交易中心根据电力电量平衡情况编制并发布次月发电量计划。

七、天津电力交易中心提供发电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开票信息至公司财务资产部,发电企业经办人前往财务资产部完成供应商注册登记手续。公司财务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

八、注册工作完成后的次月 1 日纳入电量电费结算。

九、天津电力交易中心对注册材料进行整理归档。

★天津电力交易中心电子邮箱:tjdl_jyzx@126.com

天津电力交易中心传真:022-24408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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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仁德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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