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区域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模式及路径探讨
1 为什么有必要建设南方区域现货市场?目前南方各省电力市场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除了海南,南方各省均率先开展了省内中长期电力市场建设。
1 为什么有必要建设南方区域现货市场?
目前南方各省电力市场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除了海南,南方各省均率先开展了省内中长期电力市场建设。但随着发用电计划放开到一定程度,省内中长期市场发展将有可能遇到瓶颈,市场化交易效益进一步提升将面临天花板,原因分析如下:
原因之一:省区“小市场”优化潜力有限
1)南方各省电源结构单一,难以发挥南方区域内部资源互补优势。
2)短期内发电装机增速仍将超过需求增速,发电小时数持续下降,交易价格未能实际反映真实成本,市场活跃度降低。
原因之二:现货交易的灵活性是中长期交易的有力补充
1)现有中长期交易均为物理交易,中长期合同电量与实际发用电的偏差、可再生能源中长期预测与实际发电的偏差缺少应对措施,中长期交易合同执行与系统安全运行的矛盾日益突出。
2)部分省内中长期电力交易是由买卖双方基于双边博弈的协商结果,并不是全局最优发电安排。
3)西部清洁能源具有良好的价格和外部性优势,但其间歇性、随机性和季节性等特点使其在区域市场中长期交易规模受限,难以发挥出边际成本优势,需要拓展交易范围和渠道促进最大限度成交。
原因之三:国家电力市场改革政策大力支持区域电力市场
《关于推进电力市场建设的实施意见》(发改经体[2015]2752号 附件2)指出,区域电力市场包括在全国较大范围内和一定范围内资源优化配置的电力市场两类。其中,在全国较大范围内资源优化配置的功能主要通过北京电力交易中心(依托国家电网公司组建)、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依托南方电网公司组建)实现,负责落实国家计划、地方政府协议,促进市场化跨省跨区交易;
综上所述,区域市场一方面可充分发掘互联大电网的资源优化配置潜力,提升清洁能源外送消纳;另一方面提供了市场化日前及实时交易平台,考虑完备的电网安全约束条件,以价格信号为优先级形成发用电计划,更适应目前电力调度管理体制。
2 国外区域现货市场如何运作?
根据区域市场构成的特点,国外典型区域现货市场模式大致可分为PJM为代表的全区域统一平衡模式和北欧电力市场为代表的分区平衡模式两种。统一平衡的区域现货市场由多个区域实体组成,各个区域主体在唯一的交易机构中采用唯一的市场规则进行交易,并由唯一的区域调度进行统一平衡。分区平衡的区域“大市场”是多个“小市场”的组合,各市场内可以分别使用不同的市场模式和交易品种,以市场成员公认的市场规约为基础,以调度配合机制、交易时序分工、数据通信接口规范等措施紧密衔接联合形成“大市场”。
3 南方区域现货市场该借鉴
哪一种模式?
首先应适应南方区域基本条件:南方区域现货市场建设必须适应“省为实体”经济格局,维持协议计划作为跨区跨省送受电的主体,维持“总调统一调度管理、分省区平衡”的电力调度模式。其次适应电力发展的基础环境:区域市场必须要包容各省区市场的体系建设差异、进度差异,全面考虑市场主体电源结构、核准电价、优先发电小时等竞争起跑线不一致,不能一刀切。
3.1南方区域现货市场的模式选择
综合上述分析,南方区域现货市场初级阶段应遵循如下基本原则:
1)保留区域和省内两级电力市场(对应两级交易机构),各省区以中长期交易作为主体,保障地方利益;“西电东送”中长期框架协议刚性执行,满足西部清洁能源优先发电,保障国家战略落地和执行。
2)保留区域和省内两级调度,区域调度机构负责区域现货市场运作,保障省间联络线的安全稳定运行,各省中调负责省内现货市场运作、电力平衡及安全运行;区域交易结果作为省内市场的边界条件和优先计划。
综合比较,北欧区域市场与南方区域比较类似,现阶段宜选择分区平衡的区域现货市场模式,具有如下优势:一是以区域现货市场集中出清的手段促进了充分竞争,实现了电力资源在跨区跨省更大范围内高效、优化、精准配置。二是区域现货市场电量虽然占比不高,但为市场主体尤其是售电公司提供了一个修正其中长期发电计划的交易平台,减少系统安全风险与交易的金融风险。三是“求同存异”的联合发展方式有利于在兼容各省区建设进度差异的前提下建设平等接入、统一开放的 “现货交易高速公路”。
3.2南方区域现货市场的实施路径
从现阶段到最终目标即“五省区共同参与的分区平衡的区域现货市场”,本文建议如下实施路径。
1)起步阶段,在当前南方电网“省间送受电计划作为边界条件、分省区平衡”的电力调度模式维持不变的情况下,先由跨区跨省增量现货市场起步。
2)融合阶段,当南方区域增量现货市场模式成熟后,通过激励政策鼓励市场主体逐步增加区域增量现货的交易量,推动跨区跨省现货市场融合省区内现货市场。
4 南方区域现货市场后续
建设思路建议
依据南方区域现货市场建设思路,一是要借势政策导向超前布局区域交易平台,建设统一规范的南方区域现货交易系统。二是要设计南方区域现货交易规则,提出标准化的现货市场交易规则和相关衔接规范,兼容不同地区的发展个性化和差异化需求,不断丰富中长期协议计划外的市场交易服务。三是要全面考虑南方区域现货市场配套机制,合理衔接中长期物理合约与现货交易,转变现有中长期交易计划管控机制,建立市场风险防控、信息披露及监管机制。
5 结语
文章重点分析了统一平衡和分区平衡的两种国外典型区域市场的模式特点,总结了南方区域现货市场建设应该坚持“省为实体”经济格局、“西电东送”国家战略、两级调度的国情特点以及各省省内电力市场建设的特点,并概括了南方区域各省电力市场竞争的基础条件。在此基础上,推荐南方区域现货市场采用分区平衡模式,并建议从电量拓展出发,对区域内所有省份开展增量现货市场,逐步加大比例至融合发展区域市场。最后沿着所推荐的模式和路径,提出南方区域现货市场后续建设的思路建议。希望文中观点能够引起专家和读者的讨论及研究,实现南方区域市场的蓬勃发展。
主要作者及团队介绍
陈玮,高级工程师,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副总交易师。长期从事电力营销管理、西电东送电力交易组织工作,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筹备组成员,主持设计南方区域市场体系及交易品种、主持编写《南方区域跨区跨省月度电力交易规则(试行)》。
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市场建设运营团队主要由陈玮副总交易师、张志翔主任、梁志飞博士、丁军策博士、代红阳主管、杜龙主管、王景亮主管、杨塑主管等多人组成,自广州电力交易中心2016年3月1日挂牌成立以来,主要从事西电东送交易组织、南方跨区跨省市场设计、技术系统建设、南方区域市场发展规划及电力市场理论研究等工作。截至目前,设计并推动实施富余电能挂牌、东西部发电合同转让、云贵水火置换等多个跨省区市场化交易品种,2017年组织西电东送电量超过2000亿千瓦时,推动消纳云南富余水电超过270亿千瓦时,取得了显著的节能减排成效。
原标题:广州电力交易中心 梁志飞等:南方区域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模式及路径探讨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我要收藏
个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