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用户与售电公司电力市场化交易委托代理关系20问

2017-05-30 21:26:39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一、发布的相关背景(一)编制和发布授权委托相关文书的目的是什么?2017年云南电力市场开始支持售电公司入场交易,为支持和服务好售电公司打包交易,规范云南电力市场售电公司代理用户委托交易行为,落实《2017
一、发布的相关背景
 
(一)编制和发布授权委托相关文书的目的是什么?
 
2017年云南电力市场开始支持售电公司入场交易,为支持和服务好售电公司打包交易,规范云南电力市场售电公司代理用户委托交易行为,落实《2017年云南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相关要求,明确双方权责,合理保障市场主体各方利益,避免委托纠纷,为双方建立委托、结算调整及解除委托提供切实可行的全流程参考协议文书。
 
(二)授权委托相关文书发布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云南电力市场运营规则》、《2017年云南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在与售电公司反复沟通交流的基础上,昆明电力交易中心广泛征求售电公司意见、了解售电公司需求,并咨询了相关法律专家,经过一定时间的探索和实践总结,拟订出了《电力市场化交易授权委托协议书(建议稿)》,供各市场主体参考。
 
(三)授权委托相关文书有哪些特点?
 
一是充分满足和实现售电公司打包用户交易需求,对冲偏差考核风险;二是提供了9种收益模式的结算服务,售电公司和用户选择面广,经营更加灵活;三是充分尊重售电公司和用户意愿,鼓励合规经营,降低各方经营风险,提升权益保障;四是规范了售电公司委托流程,业务办理效率大幅提高。
 
二、签订授权委托相关文书相关问题
 
(四)电力用户与售电公司签订授权委托协议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电力用户与售电公司双方均需在昆明电力交易中心完成注册,成为合规市场主体,售电公司已缴纳保证金进场交易。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友好协商进行签订。
 
(五)是否可以不签订授权委托协议书?
 
用户和售电公司双方签订授权委托协议后,由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按约定内容为售电公司提供结算凭证、技术支持等服务和凭证,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双方也可自行约定交易结算及收益方式,则昆明电力交易中心不再提供交易关系确定、交易协调、结算、信息技术等相关服务及凭证。
 
(六)授权委托相关文书能否进行修改?
 
发布的授权委托相关文书均为建议稿,仅供各市场主体参考,不作为强制要求,电力用户与售电企业签订相关文书时可以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完善。
 
(七)授权委托相关文书是否可以代替双方合同?
 
《电力用户与售电公司电力市场化交易授权委托协议书》是电力用户和售电公司双方就委托交易事宜达成一致后签订的委托合作协议。
 
《声明》是双方就授权委托协议签订情况向昆明电力交易中心进行的告知和说明。
 
授权委托相关文书是电力用户授权售电公司代理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文书,仅用于提交昆明电力交易中心确定双方的委托交易相关事宜及确定委托关系,不包括合同中双方应明确的“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故不建议代替用户和售电公司双方合同。
 
(八)交易中心确认授权委托相关文书的核心要素有哪些?
 
1.双方名称、营销户号、交易系统编号、企业社会信用代码等基础信息是否与营业执照、营销系统、交易系统一致。
 
2.授权委托相关文书选择的月份、结算服务模式等与提交交易系统中的信息是否一致。
 
3.偏差电费及用户欠费相关责任是否完整。
 
4.签订委托协议日期与委托协议落款日期是否冲突。
 
5.双方是否签字盖章(鲜章)。
 
(九)建立委托代理关系的申请时限是什么时候?
 
电力用户与售电公司建立委托代理关系,纸质版《电力市场化交易授权委托协议书》及《声明》每月可以随时签订,但若需参与次月电力交易,委托代理关系应当于本月9日24时前(如遇节假日提前至前一工作日)在系统内提交并确认。
 
(十)签订委托协议公章名称与营销系统名称不一致应如何处理?
 
若用户营业执照、公章名称与营销系统名称不一致,为了避免后续发生纠纷,建议用户先到所辖供电单位办理更名手续,确保营业执照、公章与营销系统名称“三一致”后再与售电公司签订授权委托协议书。
 
(十一)售电公司应如何保管授权委托协议纸质资料?
 
售电公司应妥善保管与客户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书及声明,委托代理关系在电力交易系统完成审批通过以后,需在每份委托协议右上角标注委托服务编号,汇总形成售电公司代理用户明细表(包含序号、代理用户名称、16位营销户号、委托交易起始月、收益模式等信息),并将纸质版委托代理协议书及声明按委托服务编号顺序整理,整理齐全的纸质委托代理协议、声明及售电公司代理用户明细表需于系统申请当月报送至昆明电力交易中心市场管理部。
 
(十二)售电公司选择客户时应注意什么?
 
随着国家供给侧改革不断深入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进入了新阶段。为了确保各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建议售电公司持续关注产业、环保等相关政策动态,审慎选择符合国家政策和准入条件的电力用户开展相应业务,及时跟进用户生产经营情况,加强沟通协调,加强风险识别和控制,以便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十三)客户选择售电公司时应注意什么?
 
目前纳入云南售电公司目录的企业已经达到32家,正在公示的售电企业10家。其中12家售电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进入市场交易。为了确保各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请电力用户根据售电企业目录选择具备交易条件的售电公司代理业务,以便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相关信息请各市场主体及时关注昆明电力交易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kmpex.com)动态更新公布的售电企业目录、公示注册售电公司公告、进场交易售电公司名录及风险提示书。
 
(十四)售电公司代理的用户拖欠电费会有什么影响?
 
用户应及时全额向电网企业支付电费,所代理用户未按时支付或缴清的,售电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按用户欠费金额在售电公司交易保证金中扣除可用额度。该电力用户欠费缴清后,恢复扣除的售电公司交易保证金可用额度。用户未按时交清电费,系统将会自动取消其下一次交易资格。
 
三、变更交易授权委托相关问题
 
(十五)用户委托售电公司代理交易后变更有什么要求?
 
用户一旦选择某个售电公司委托代理交易,全部市场电量通过售电公司购买,三个月内不能进行更改,不能退出市场。
 
(十六)电力用户与售电公司电力市场化交易委托变更的申请时限是什么时候?
 
纸质版《委托交易结算服务调整申请书》及《解除交易授权委托协议申请书》可以随时签订。
 
若需调整当月及后续月份结算服务,需于当月20日前在电力交易系统完成填报。
 
(示例:用户和售电公司如需调整2017年6月及以后月份结算服务,售电公司与用户应于6月20日24:00前在系统内提交并确认。)
 
双方满三个月委托期后,若需解除下月委托关系,需于本月9日24时前(如遇节假日提前至前一工作日)在电力交易系统完成填报。
 
(示例:如需解除2017年6月及以后的委托代理关系,售电公司与用户应于5月9日24:00前在系统内提交并确认。)
 
(十七)售电公司与用户的结算服务模式调整需要注意什么?
 
双方原结算服务模式已经超过3个月,确保《委托交易结算服务调整申请书》中申请调整的营销户号、调整期间及收益标准准确无误,交易系统填报的结算服务调整情况与《委托交易结算服务调整申请书》一致,纸质版落款处需双方加盖公章鲜章。
 
(十八)电力用户与售电公司解除绑定关系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双方委托期超过三个月后,经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解除。交易授权委托协议书涉及的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并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后果及影响。
 
(十九)交易中心确认委托变更相关文书的核心要素有哪些?
 
1.双方名称、营销户号、交易系统编号、委托服务编号等基础信息是否与营业执照、营销系统、交易系统一致。
 
2.结算服务调整相关文书选择的调整月份、结算服务模式等与提交交易系统中的信息是否一致。
 
3.解除交易授权委托相关文书填写的签订委托协议日期是否属实,解除时间是否与交易系统一致。
 
4.双方是否签字盖章(鲜章)。
 
(二十)售电公司应如何保管变更交易授权委托纸质资料?
 
售电公司应妥善保管与客户签订的交易委托变更文书,并将纸质版《委托交易结算服务调整申请书》、《解除交易授权委托协议申请书》分别按委托服务编号顺序整理齐全,并于系统申请当月内报送至昆明电力交易中心市场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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