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取消“异常交易” 有三大疑团待解

2017-05-10 20:04:44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说到5月8日电力圈的最热话题,恐怕非安徽第二批年度集中交易结果被取消莫属了!至少,观茶君觉得是。看看圈子里讨论乃至争论得有多么激烈就知道了。事情的缘由,是安徽能源局、安徽物价局、华东能监局联合发文,

说到5月8日电力圈的最热话题,恐怕非“安徽第二批年度集中交易结果被取消”莫属了!
至少,观茶君觉得是。看看圈子里讨论乃至争论得有多么激烈就知道了。
事情的缘由,是安徽能源局、安徽物价局、华东能监局联合发文,因安徽2017年第二批年度集中交易中部分主体的交易异常,“取消本次交易中按0.3674元/千瓦时进行申报的市场主体报价”,该取消决定涉及的主体多达20家发电企业、12家售电公司。
观茶君注意到,针对交易异常的说法,虽然有不少小伙伴以“没有证据”为理由提出抗议,但多数小伙伴还是觉得确有道理:三十多家单位报出同样的价格,这的确令人生疑。
值得注意的是,小伙伴们对取消交易的决定不服,其实是另有原因。
观茶君了解了一下,主要有三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同一次交易,为什么要分两天进行?
小伙伴告诉观茶君,安徽2017年的第二次集中交易是分两天进行的,第一天只允许少数几个主体进场,电量只有8亿多;第二天才让更多的主体进场,而本次取消的只是第二天的交易。“市场面前人人平等,为啥要给个别主体开小灶?”小伙伴气愤地表示,“这种做法公平吗?既然要查,为什么不一起查?”
第二个问题:交易规则本身有没有问题?
“安徽交易规则本身的不合理容易让交易双方违规”,小伙伴告诉观茶君。根据小伙伴的分析,一是在交易形式上缺少月度双边交易,直接进市场进行集中交易,使得发电企业和售电公司(用户)没法进行月度协商,无法自由成交;二是集中交易采用的是报价最接近的供方和需方优先成交的原则,客观上起到了诱惑双方采用相同报价的负面效果。上述问题的存在,导致本已达成合意的供需双方无法直接签订双边协议,而不得不进市场集中交易,增加了“手拉手”报价的可能性。
“安徽规则中的一些规定与国家能源局颁布的中长期交易规则不符,应该进行调整”,小伙伴如是说。
观茶君的问题是:交易规则本身到底有没有问题呢?如果小伙伴的介绍属实,那么这种“逼人违规”——原谅观茶君脑子里出现的是另一个词——的规则要不要改呢?
安徽取消“异常交易” 有三大疑团待解


安徽取消“异常交易” 有三大疑团待解

大云网官方微信售电那点事儿

责任编辑:大云网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我要收藏
个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