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相关解读三——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加速推进

2023-09-19 14:04:25 中国电力报  点击量: 评论 (0)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基本规则》)。《基本规则》明确了集中式电力市场模式下的...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以下简称《基本规则》)。《基本规则》明确了集中式电力市场模式下的省/区域现货市场的主要规则,以及省/区域现货市场与相关电力市场的衔接方式,旨在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规范电力现货市场的运营和管理,依法维护电力市场成员的合法权益,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电力市场体系。对正在开展试运行的南方区域电力现货市场及全国其他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提供了指引。01指明了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中现货市场建设的方向

电力现货市场是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部署,也是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重要举措,对于发现电力分时分地区价值、实现电力资源优化和电网经济调度、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基本规则》立足于电力现货市场试点建设的实践经验,在国家层面首次出台电力现货市场规则性文件,不仅明确了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目标、路径、任务和运行要求,还对参与市场成员、市场运营、市场衔接及配套机制等作出明确要求。对于后续在全国范围内加快推动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提供基本指引,推动电力现货市场从试点走向全国。02提出了市场设计架构和实施路径

现货市场是电力的商品属性与物理属性相结合的市场,《基本规则》是对电力现货市场的顶层设计和规范性文件,提出了现货市场的建设目标,为电力现货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清晰的指引和实际操作路径。《基本规则》明确了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的目标是形成体现时间和空间特性、反映市场供需变化的电能量价格信号,强调推动电力市场的公平竞争、透明度和效率提升。这一目标不仅与党中央能源政策的要求相一致,也体现了电力市场改革的方向。通过强化整体设计,各地电力市场的发展将在相同的目标指引下前进,促进市场在全国范围内的协调与融合。提出了近期推进省间、省/区域市场建设,以省间、省/区域市场“统一市场、协同运行”起步,逐步推动省间、省/区域市场融合的建设路径,并细化了近期和远期阶段下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的主要任务。此外,《基本规则》首次明确了电力现货市场从模拟试运行、结算试运行最终进入正式运行的建设路径,并逐一明确了各环节的启动条件和工作内容。03设计了市场建设典型方案

《基本规则》着重强调了市场建设的典型方案,这为推动非试点省份电力现货市场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了实质性的指导。一是对现货市场交易规则中共性的内容进行了明确。例如,明确了参与电力市场的主体范围,包括各类型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含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售电企业和储能、分布式发电、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和新能源微电网等其他市场成员,市场运营机构包括电力交易机构和电力调度机构。二是考虑到各省不同的电力结构和产业特性,提供了现货市场建设多个可选方案,包括市场可由日前市场、日内市场和实时市场的全部或部分构成,价格机制可选择节点边际电价、分区边际电价和系统边际电价等;三是从交易原则、参数管理与数据准备、市场申报、日前市场、日内市场、实时市场、市场出清和结果发布、发电成本调查八个方面阐述了现货市场运营的具体方式;四是明确了中长期、代理购电、辅助服务市场和容量补偿机制与现货市场衔接机制,为各地现货市场与其他市场衔接提供了可行方案。04明确了支持市场正常运转的配套要求

《基本规则》对计量、市场结算、信用管理、信息披露、风险防控、市场监管、市场干预、争议处理、技术支持系统等也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性要求。各市场成员对照配套要求不断完善,为加快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基本规则》的出台是我国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的重要里程碑,在当前第一批电力现货市场试点进入连续结算试运行,全国现货市场正加速铺开的关键时刻,《基本规则》将对全国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提供重要的指引,为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实现双碳目标打下坚实基础。我们将按照《基本规则》及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南方区域电力现货市场进入结算运行。(作者系南方电网公司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和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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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叶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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