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十一五” 信息化建设规划

2014-05-26 22:52:32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前 言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科学技术是经济发展的推动力。在一个开放的全球经济体系中, 金融运行效率与现代科技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我国经济的竞争力, 关系到我国建设和谐社会和实现国民经济可持

关的信息产品与服务的测评、准入、认证等相关技术法规与标准,建立篡改、伪造、窃取、泄露、销毁有关电子交易记录、客户资料、系统日志的法律责任追究机制,规范网上银行信息技术应用,保护电子银行业务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创造公平良好的金融市场环境,支持电子银行业务健康持续发展。

  2.制定银行信息化监管法律法规。

  通过银行信息化监管法律法规,规范对银行信息化建设的监督管理,规范银行信息化在金融市场准入和金融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要求, 有效解决国际监管同业合作、防范金融信息风险以及跨国法律的适用与管辖权问题。

  3.补充和完善计算机信息安全法律法规条文。

  加强对银行 “重点应用系统”的安全立法保障,明确基础设施部门 (电力、电信等) 、计算机软硬件供应商等第三方的法律责任,建立相应的处罚机制和赔偿机制,加强银行突发灾难事故处置立法研究,完善银行金融信息犯罪法律法规,严厉打击计算机犯罪和网络犯罪,保障信息安全和灾难恢复。

  4.尽快出台国家信用管理相关法律。

我国的信用体系建设正处在初始阶段,缺少信用法律法规,在充分借鉴发达国家的信用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基础上,尽快出台《征信管理条例》,并在此基础上争取制定《征信法》等与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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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叶雨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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