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丈高楼从地起 售电公司别只盯着增值服务 基础的购售电业务做好了吗?

2017-10-25 09:16:32 能源生态圈   点击量: 评论 (0)
在我国新一轮电力改革的背景下,大量售电公司作为全新的市场主体参与到了电力市场中。然而现阶段由于各种因素,售电公司的实际生存空间有限。除了发掘和开展各种增值服务以外,如何在基础的购售电业务上做到更好

大售电公司的电量规模较大,有较大议价能力,能以较低成本获取电;小售电公司议价能力相对低,获取电的成本较高。这就会出现“马太效应”:越大的售电公司越易获取更多电量,那么未来大售电公司容易形成巨头化,并在下游形成二级代理,由小售电公司担当其渠道。
 
所以大售电公司会主攻批发市场,主要围绕“交易”这一侧;小售电公司(或者说渠道型售电公司)其主要目标是维持和开发更多用户。
 
二、批发购电交易报价策略
 
购电有很多类型,比如挂牌交易、月度集中竞价、中长期协议。接下来主要讨论月度竞价和长协。
 
第一类高低匹配

 
当前,月度竞价主要分为高低匹配和统一出清,其中统一出清比较常见。高低匹配也有不同的模式,比如广东早先的高低匹配模式,如上图所示。
 
第二类高低匹配
 

 
目前有的省份采用了第二种高低匹配的机制,比如前段时间江苏经信委、能监办公布《江苏电力市场建设方案征求意见稿》中提到的高低匹配就是以上第二类高低匹配。其模式就是采用双方报价平均值出清,排序是一方由低到高,一方由高到低。在这种出清模式下,售电公司的报价很大程度取决于发电侧的报价,不同的发电侧情况需采用不同策略。
 
若发电侧的报价比较接近时,售电公司应提高价差(如图中右侧所示情况),同时需考虑电量无法成交的情况。所以既要提高价差,又要保证电量能成交,是存在一定风险的。
 
若发电侧存在一定程度的竞争,报价差别比较大,售电公司应如图中左边所示,这样一方面能保证电量稳中,另一方面受益也会比较大。
 
统一出清
 
 
 
这是最常见的模式,其成交价格并不取决于单个用户价格,而是取决于需求方最低报价和供给方最高报价之间的价差。这种方式并没有太多的策略,如果保证成交,售电公司只需报零价差即可。
 
还有一种情况:广东的“钓鱼曲线”情况:如果售电公司想要钓鱼探底的话,须保证拿出去“钓鱼”的这部分电量相对小,因为若不能成交会有较大偏差考核风险。
 
这种模式下也会出现市场力风险,如果单家售电公司或发电厂电量较大,就可能去操纵出清价格,当然,一般来说规则上会对此有一定限制。
 
长协购电报价策略
 
相对月度竞价而言,更重要的中长期的年度长协。长协价格是签订后就是稳定价格,风险是可控、可预计的;月度竞价规模较小,影响权重也就低;未来像合同电量转让等短期交易品种的出现,会进一步弱化月度竞价的地位。所以我认为长协更加值得关注。
 
长协购电方面,实际上并没有很多战术层面的策略,但以下几点还是可以去做的: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情报获取”,竞品企业的价格、市场平均行情、市场未来走势、客户底线等,这些都涉及到售电公司信息获取能力。
 
另外,售电公司想要增加自己议价能力,最主要的是要保证电量规模越大越好。
 
售电公司在业务方面的创新设计上有很多可能性,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比如自家售电公司曾从事过煤炭、供应方面的业务,能够为发电企业提供供应燃料方面的优惠,就可以实现一个“煤电联动”的过程:若能控制燃料的价格,就能较好地把握电的价格,那么,对长协价格的谈判会有更多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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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lix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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