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力市场交易基本规则(2017年)解读之供需比

2017-03-31 17:58:45 新能源李歌 作者:李珠克  点击量: 评论 (0)
读者需要先熟读以下资料:1、《广东电力市场交易基本规则(试行)》(南方监能市场【2017】20号);2、关于2017年广东省电力市场交易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粤经信电力函0[2016]308);3、2017年广东省有序放开发用电


按照规则第五十二条来确定年度(月度)交易电量上限,供需比是不一样的。
 
下面详细图解:
 
举个栗子:长协签了800亿千瓦时,计算月度竞价供需比。
 
 
图1:全年长协签约电量
 
 
图2:月度市场供需电量
 
 
图3:供需电量分解1
 
 
图4:供需电量分解2
 
 
图5:月竞供需比
 
说明:
 
图3:月度分解的0.25倍需量的供需部分是虚的,因为此需量已经是各有归属的,不再参与月度竞争的了。
 
由于虚增了0.25倍的长协月度分解需量对应的供量,月度竞争的实际供量大于1.25倍增量。
 
 
图6:实际签约比例及各月份长协电量分解
 
K0取值1.25时,年度双边协商和月度竞价供需比不一致,那K0应取何值适合呢?
 
 
表2:月份分解不同电量及K0取值不同时月竞供需比
 
如果按照年度供需比的1.25来确定月度竞价供需比,则K0≈1.03。
 
 
表3:仿照3月份月度竞价数据,测算K0取值不同时月竞供需比
 
年度双边协商竞争环境跟月度集中竞价完全不一样,所以,月度竞价按照供需比1.25,显然不合理。年度双边协商竞争环境要比月度集中竞争复杂、激烈得多。根据3月份月度竞争结果来看,供需比1.5,对应K0=1.08,个人认为是比较合理的取值。3月份的月度竞价也预测出清价差在-120厘/千瓦时左右。
 
至于最后的统一出清价差-101.5厘/千瓦时的结果,合不合适?
 
下个月规则如果不做调整,结果会是怎样的呢?
 
欢迎大家讨论。
 
原标题:广东电力市场交易基本规则(2017年)解读系列●供需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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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大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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