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2017-03-12 12:33:45 大云网  点击量: 评论 (0)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建设和应用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14〕734号)精神,为切实做好全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有效发挥电力需求侧管理在保障电力供应、降低企业用电成


(二)建设任务
 
2015年底前初步完成政府平台软件开发工作,2016年2月前完成电网有关数据信息接入工作,2016年3月前上线试运行。
 
力争2016年10月底前完成首批试点用户平台建设。通过试点建设,探索用电企业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优化完善系统建设,逐步增加试点企业数量,力争到2017年底基本实现对110千伏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全覆盖,力争到2018年底,实现上线运行的企业数量达到300户。
 
四、建设模式
 
1.政府平台建设模式
 
由国网江西省电力公司代建,并负责运营维护。
 
2.用户平台建设模式
 
(1)用户自建模式。由用电企业向企业所在设区市或省直管试点县(市)电力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用电企业委托电能服务公司设计安装。
 
(2)电能服务公司建设模式。由电能服务商与有建设意愿的企业协商达成建设协议后,由电能服务公司向企业所在设区市或省直管试点县(市)电力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建设申请,经审核同意后,进行设计安装。
 
(3)政府统一组织建设模式。由当地政府结合工业园区、产业集群等,统一组织建设。由所在设区市或省直管试点县(市)电力行政管理部门向省能源局提出申请。
 
五、支持政策
 
(一)财政支持政策
 
江西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建设所需资金从省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中安排。运维费用待省平台正式运行后由省能源局和省财政厅根据年度实际运维情况另行研究。
 
对试点用户平台建设,按照实际投资额的30%予以奖励,且每个电力能效监测终端(监测点)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500元。奖励范围包括设备购置、辅材购置、施工安装费用等,不包括土建、办公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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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大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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