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 | 云南电力市场激励机制设计及应用
(一)注册主体数量持续增长,市场活跃程度不断增强
从参与交易的主体数量来看,通过有效的激励机制,吸引发电企业、电力用户等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市场交易。如图1所示,截至2018年5月,在云南电力市场中注册的发电企业369家,电力用户5797家,售电公司89家,主体规模是2015年的2.5倍。
图1 云南电力市场注册主体数量
经过几年的市场培育和有效激励,云南电力市场参与者的市场意识显著提升,市场活跃程度不断增强,从2014年政府主导的大用户直购电到2018年市场参与者自发、自愿、自主地进行交易,由“要我参与”转变为“我要参与”,由“不参与,乱参与”转变为“愿参与,会参与”,双边交易就是上述转变的一个重要缩影。双边交易由买卖双方自主协商电量、电价,且不受集中市场的限价约束,是体现市场活跃程度和参与者市场意识、博弈能力最主要的交易品种。云南电力市场中双边交易电量占全部市场化交易电量的比例由2016年的21.5%稳步增长至2018年1~5月的94.3%,市场主体之间还自主形成强强联合、多能互保等一系列互利共赢的合作方式,市场参与者的活力和创造力被有效激发。
图2 云南电力市场双边交易电量比例
(二)交易电量稳步增长,交易电价保持合理
云南电力市场不设置交易规模上限,完全由市场自主形成。如图3所示,随着交易品种的不断丰富和参与主体数量的增多,市场交易电量持续增长。2017年云南市场交易电量达到730亿千瓦时,占云南电网公司省内售电量的比例达到58%,2018年1~5月进一步上升至61.2%,市场化程度位居全国前列。
图3 云南电力市场化交易电量稳步增长
在电量稳步增长的同时,通过一系列激励机制,让市场价格始终处于合理区间。2018年与2017年的交易规则、市场边界基本一致,在价格完全由市场自主形成的情况下,2018年1~5月成交均价为每千瓦时0.219元,与2017年基本持平。说明通过激励机制的作用,一方面能够让市场价格保持平稳,避免大起大落;另一方面“枯期高,汛期低”的价格走势也说明目前的价格走势能够准确反映市场供需状况。
图4 云南电力市场化交易电价始终处于合理区间
(三)交易水平显著提升,交易行为愈加规范
在云南电力市场的机制激励下,市场参与者努力加强交易规则的学习,不断提升自身交易水平,自觉规范自身交易行为。以偏差电量为例,在全电量放开的情况下,云南用户侧的偏差电量比例由2016年的3.69%下降至2018年1~4月的0.02%,偏差考核费用大幅下降,表明各项激励机制有效运行,市场参与者自觉按照“游戏规则”进行交易,市场手段在资源配置中已经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图5 云南电力市场用户侧偏差电量比例
(四)清洁能源占比持续提升
以水电为主的绿色能源发电量占比由2014年的84.2%持续提升至2017年的93.3%,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17年省内市场绿色能源成交电量678.6亿千瓦时,占全年交易电量的96.5%。在电力市场激励机制及各项措施的综合作用下,2013至2017年累计减少弃水电量893亿千瓦时。其中2017年弃水电量由年初预计的550亿千瓦时大幅减少至288亿千瓦时,实现了弃水电量同比下降。
图6 云南电力市场清洁能源发电量比例
4结语
云南电力市场从建设之初,就强化市场机制的设计和应用,始终以市场参与者为中心,以需要市场解决的问题为导向,运用激励相容等机制设计理论,充分调动市场参与者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让参与者与设计者相向而行,共同确保了云南电力市场行稳致远。
下一步,云南电力市场将在中长期交易中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的设计和应用。针对供需形势的变化,更好地激励火电合理参与市场,在汛前枯期电量紧张时火电能快速响应,积极发电,在汛期火电能主动让出发电空间,以充分消纳清洁能源,让市场真正在资源优化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责任编辑:电朵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