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向垃圾焚烧产业补贴乱象宣战 成员国逐步停止向焚烧厂发放补贴
在欧洲,垃圾焚烧产业滥用补贴的现象十分普遍,而发生在毕尔巴鄂的闹剧则只是乱象的一瞥而已。
毕尔巴鄂市的Zabalgarbi 焚烧厂
毕尔巴鄂市的Zabalgarbi焚烧厂使用化石源废物(即用不可再生的化石资源生产的产品,在废弃后变成的废物,比如塑料)作为燃料,为该市提供电力和热蒸汽,每年都会收到多达2000万欧元的补贴。情况在2005年11月到2007年4月间更为糟糕:在这17个月中,焚烧炉出现了严重的故障,无法通过焚烧回收废物中的能量,但该厂还是能够出售电力,总共因此获利900万欧元。曾经有独立调查报告指出,在该厂出产的电力中,有37%是焚烧混合废物产生的,有超过60%是用天然气作为燃料生产的,因此只有不到20%可以算作可再生能源,但这却并没有妨碍其持续不断地获得可再生能源补贴。
欧盟补贴乱象的症结何在?
欧盟《可再生能源指令》建立了一套框架标准,让成员国自行决定是否向可再生能源提供补贴。根据该指令,“可再生能源”涵盖范围很广,其中包括“生物质”,即可生物降解的各类产品、废物、残余物,以及工业和城市固废中可生物降解的部分。不幸的是,计算城市固废中可生物降解组分比例的规则不仅不具透明度,而且也有些武断。由于废物焚烧产业都是自查自纠的,所以说没有人能够回答焚烧厂的燃料中,到底有多少是真正符合规定的废物。
不仅如此,从物流角度和技术角度来看,想要确定焚烧厂的燃料中到底有多少是可生物降解废物,到底有多少是用化石资源生产的产品产生的废物,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通常情况下,业内都会将此二者的比例默认为1:1。然而,由于城市固废具有极高的异质性,不同的焚烧厂的具体情况也有很大的差异,所以该比例既不稳定,也不可靠。所以说,许多焚烧发电厂产生的电力虽然号称是可再生能源,但实际上却是焚烧不可再生的化石资源(比如废塑料)所产生的能源,因此不符合欧盟可再生能源的标准。
只要有需求,就一定会有供给。所以说,废物就这样成为了商品:在实施焚烧发电补贴之后,许多欧盟国家的混合城市固废进口量增长了数倍。这样的变化趋势形成了恶性循环,导致许多国家的回收利用率变得停滞不前,而原因则正是为焚烧厂提供燃料的需求。目前,欧盟内废物进口量最大的国家分别为德国、瑞典、荷兰、爱沙尼亚、比利时,而所有上述国家则均具有极高的焚烧处理能力。
结语
欧洲议会和理事会这次对相应条款做出的调整将废物的分类投放作为切入点,可谓是打蛇打七寸。目前,欧盟在焚烧发电领域存在反常补贴的原因在于,大量混合废物进入了焚烧厂,导致废物中有很大一部分(比如塑料)是使用化石原料生产的,令焚烧厂变相地成为了化石燃料的使用者。修订的条款将废物的分类投放作为发放焚烧发电补贴的先决条件,就等于在源头上掐断了“化石燃料”的来源,让焚烧真正成为处理城市固废中有机组分和剩余组分的环保设施。条款生效以后将会取得什么样的效果,让我们拭目以待!
责任编辑:电朵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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