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日升成首家在哈萨克斯坦建光伏电站的中资企业
继欧洲复兴开发银行(EBRD)与东方日升在2018年2月中旬签订哈萨克斯坦40兆瓦光伏项目贷款委任书 (Mandate Letter)后,5月10日,在约旦举行的EBRD第27届理事会年会中,双方又签署了哈萨克斯坦63兆瓦光伏项目贷款委任书,并且确认了40兆瓦贷款说明书 (Term Sheet)。至此,EBRD也正式成为东方日升在哈萨克斯坦63兆瓦项目的首席融资行。同时,伴随上述2个项目贷款协议的达成,东方日升也将成为第一家在哈萨克斯坦建造太阳能电站的中国光伏企业。
按照此次签署的协议规定,EBRD将向东方日升提供满足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以期促成哈萨克斯坦63MW光伏电站项目的顺利投产。据项目规划,该电站将于今年9月初动工,到明年6月份有望实现竣工。投运发电后,项目年均发电量可达到108719 兆瓦时。
东方日升海外投融资总监张杰灵表示,此次与EBRD的合作标志着东方日升国际项目融资开启了新的篇章,是质的飞跃,更是公司在向国际化前进的道路上迈出得一大步。对公司而言,与EBRD这样的国际多边组织合作是全面提升公司海外项目开发、融资及技术能力与战略的宝贵机会。作为全球多边开发机构,EBRD在跨国项目协调方面不仅拥有丰富的经验,而且信用评价高、融资成本低,这都是我们此次与EBRD达成深度合作的重要因素,也为公司加速开拓海外市场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EBRD俄罗斯、高加索地区及中亚地区能源总监Aida Sitdikova女士表示:“截至今年,EBRD已在全球投资了5000多个项目,投资额多达1150亿欧元。EBRD是中国“一带一路”倡议的天然合作伙伴,而东方日升是EBRD在中亚地区合作的第一家中国光伏企业,这是因为双方有着共同的目标及可合作的领域。通过此次合作,我们也期望能进一步加强中国优质企业与全球各国在新能源领域的深入合作,共谋可持续发展之路。”
责任编辑:电朵云